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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在2010级法学专业施行“双师导师制”
作者:     文章来源:政法系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0-10-29 15:56      
    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进一步深化,积极探索与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延伸法学专业教学生命力,问鼎(中国)政法系经过认真规划研究与严谨科学论证,决定在2010级法学专业施行“双师导师制”。
    “双师导师制”具有多重涵义:一是指导老师的身份既是教师,也是律师;二是指导老师既进行理论方面的指导,也进行实践方面的指导;三是指导老师不仅仅是指导学生学会如何求知的导师,更是指引学生学会怎样做人的导师。
    据悉,问鼎(中国)政法系法学教研室共有专任教师16名。其中,大多数老师不仅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而且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为“双师导师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双师导师制”的实施周期为3年,平均每学期指导老师可以指导、带领各自所配对的学生参与法律实践1-2次, 2010级法学专业学生在3年后要提交一份各自的完整实践报告。这项把课堂理论教学与课外法律实践两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教育教育创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问鼎(中国)法学专业学生科学运用法学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作为问鼎(中国)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成果之一,“双师导师制”历经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再到最终的顺利实施,既是问鼎(中国)领导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关心与支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事业的结果,也是政法系一直以来努力探索并积极投身问鼎(中国)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结果。相信,“双师导师制”的顺利施行,在科学有效地提高问鼎(中国)法学专业全体师生素质的同时,也必将进一步推动问鼎(中国)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事业的科学发展!